第二種壓力容器重點檢查及定期檢查

用空氣壓縮機其儲存桶槽,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45條規定:對於第二種壓力容器,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於初次使用前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:

  • 一、確認胴體、端板之厚度是否與製造廠所附資料符合。
  • 二、確認安全閥吹洩量是否足夠。
  • 三、各項尺寸、附屬品與附屬裝置是否與容器明細表符合。
  • 四、經實施耐壓試驗無局部性之膨出、伸長或洩漏之缺陷。
  • 五、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。
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:對於第二種壓力容器,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:
  • 一、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、裂痕、變形及腐蝕。
  • 二、蓋、凸緣、閥、旋塞等有無異常。
  • 三、安全閥、壓力表與其他安全裝置之性能有無異常。
  • 四、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。

本公司係由政府認可並發給認可编號11017號之構造確認單位,將指派符合資格專業人員,進行第二種壓力容器重點檢查及定期檢查。

服務實績

尚燁、南亞塑膠…等